有关于“给朋友发送不雅照片会构成违法”的讨论存在于网上,实际上,这是源于对法律修订的过度解读,以及担忧 。
法律修订的真实意图
近期,《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引发了广泛关注,有媒体就该法中涉及传播淫秽信息的内容,解读为“明年起,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实际上这种理解不对,此次修订并未新增此类规定,法律专家明确指出,相关条款核心将“计算机信息网络”表述改作“信息网络”,这是为顺应技术发展,涵盖手机、智能设备等众多网络载体,并非扩大处罚范围,传播淫秽信息一直在法律禁止之列,此次修订未改变这一实质 。
“不雅”与“淫秽”的法律区别
大众的忧虑,有一部分出自于对“不雅”此辞不当的领会,于法律的范畴之内,“不雅”是个颇为宽泛且主观的表达,然而“淫秽”却存有明晰的司法判定准则,法律惩处所针对的是“淫秽信息”,这类信息通常是指详尽描绘性行为亦或是露骨宣扬色情的内容,其内涵以及外延相对明晰,平常生活里某些所谓的“擦边”内容,不一定会被判定为法律层面上的淫秽物品,是否要予以处罚得由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来认定。
点对点传播并非法外之地
有人持有这样的看法,即在私人聊天当中那种一对一的传播行为不应当被追究责任。就法律条文本身而言,不管是朝着公众进行传播,还是朝着特定个人传播淫秽信息,只要行为得以成立,都存在构成违法的可能性。原来的法律规定并未将“点对点”的私人场景排除在外。所以,此次修订并非是把私人聊天“新近纳入”监管范围,相关行为一直处于现有法律框架的规管之下。
执法的现实与合理性
其一,先不管法律有着怎样关联性规制条例,可现实当中执法平常都带着谦抑性质。其二,假设传播方式仅仅是极为私密的点对点模式,也压根不存在危害影响后果,同时还没有受害人举报,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会主动进入治安管理视野范畴。其三,法律方面专家讲了,执法会把传播所涉及情节严重状况、数量多少以及危害程度高低这些因素全部纳入考虑范围 。第四,采用一个极其私密且向来未曾被追究处理过的极端事例,借着它去论证法律条文存有荒谬之处,这样的做法自身并不具有合理性。第五,法律所拥有的威慑力因其自身存在得之,并非毫无差别地普遍予以适用。
修订的真正亮点:保护未成年人
于此次法律修订里,第八十条存在那真正值得予以重视且聚焦的进步点,此乃增添了针对针对涵盖未成年人的淫秽信息的从重处罚条款这般状况。这也就说明着,如果传播的淫秽信息内容牵涉到未成年人,或者是朝着未成年人传播此类信息,那么将会面临更为严峻严厉的惩处。这一回的修订清晰明确地释放出了法律对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方式全方位深入保护予以强化、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进行严格严厉惩治打击的信号,展现体现出了立法重点的倾斜态势情况 。
与刑法的衔接与梯度
《治安管理处罚法》被称作“小刑法”,它主要是那种对未达犯罪程度但却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加以规制的法律,该法在关乎传播淫秽信息这一事项上,同刑法一道形成了处罚的层级梯度 。当于传播淫秽信息之际,出现情节严重之状况,诸如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或者致使造成广泛扩散传播的,有倾向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存在面临刑事处罚的可能性;而情节相对较轻微的,会经由《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置,给予拘留、罚款等涉及行政处罚手段。《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二者共同构建起完备的法律约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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